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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河南省国有固始林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03日   查看:次   来源:本站原创
固始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河南省国有固始林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6年8月3日我局对河南省国有固始林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6年8月3日-2016年8月10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固始县环境保护局(465200)



 电话:0376-4619399    传真:0376-6771727

















序号

项目名称

文号

时间

1

河南省国有固始林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固环审字〔2016〕4号

201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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