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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基础知识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14日   查看:次   来源:本站原创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基础知识
 
1、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方针是什么?
答: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
2、禁毒工作的方针是什么?
答: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
3、消防工作的方针是什么?
答: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4、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是什么?
答: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5、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工作要求是什么?
答: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
6、管理综合治理的工作范围是什么?
答: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
7、管理综合治理的工作手段有哪些?
答:政治的、思想的、经济的、文化的、教育的、行政的、法律的等。
8、管理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是什么?
答: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
9、建设实现的三大工程是什么?
答:保障工程、民心工程、基础工程。
10、设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标本兼治、统筹协调的原则。
11、安建设活动具体措施的四大工程是什么?
答:拓展、提升、示范、带动。
12、设的根本标准和第一追求是什么?
答: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平安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参与率和知晓率。
13、力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三个最大限度”目标是什么:
答: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14、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新格局是什么?
答: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
15、新疆“三股势力”是指什么?
答: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
16、 “三非”指的是什么?
答: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出版物、非法宗教网络传播。
17、 “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是谁提出的?
答:邓小平。
18、遵纪守法需要坚守哪“三道防线”?
答:信念防线、道德防线、法纪防线。
19、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写入党章是党的几大?
答:十四大。
20、全国平安建设启动是哪一年?
答:2005年
21、什么时间中央决定将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更名为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答:2011年9月16日。
22、我市的综治宣传月是每年的几月份?
答:四月。
23、岗位消防安全中“四会”是什么?
答: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逃生自救。
24、检查液化石油气管道或阀门泄漏的正确方法是什么?
答:用肥皂水涂抹。
25、国际禁毒日是每年的几月几日?
答:6.26。
26、消防宣传日是每年的几月几日?
答:11.9。
27、社会治安的基本防范措施有哪“三防”?
答:人防、物防、技防。
28、毒品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答:依赖性、非法性、危害性。
29、全市社会调查总满意度、公众安全感、平安建设知晓率参与率必须达到多少以上,我街道必须达到多少以上?
答:全市达到88%以上,我街道达到90%以上。
30、家庭灭火的方法有哪有?
答:发现着火要大声呼救并迅速拨打火警电话“119”,讲清路名、小区楼栋号、门牌号;家用电器着火,要先切断电源,然后用毛毯、棉被覆盖、如未熄灭,再用水浇;油锅起火,直接盖上锅盖窒息灭火;燃气灶着火,要先关闭阀门,用围裙、衣服、棉被等浸水后捂盖,往上浇水扑灭;灭火时门窗要慢开。
31、火场逃生法
答:浸水棉被护身法、浸水毛巾捂鼻法、匍匐前进法、逆风疏散法、绳索自救法、管线下滑法等,火警电话:“119”
32、遭遇不法侵害时怎么办?
答:要在大声呼救的同时,采取正当防卫措施,并迅速拨打110报警。
33、家中无人时如何防盗?
答:贵重物品、现金要存放在不显眼的地方,家中避免存放大量现金,存折与身份证或其他证件分开存放,临走时注意将住宅门窗关严锁好。
34、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具体下设哪十个专项组?
答:实有人口专项组、特殊人群专项组、“两新组织”专项组、社会治安专项组、法律政策专项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护路护线专项组、宗教事务管理专项组、新兴媒体管理专项组。
35、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属地管理”原则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一是所有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都要自觉服从所在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二是把“抓系统、系统抓”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原则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调动“条”、“块”积极性。
36、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党政军各机关、厂矿、学校、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要各负其责,要做好本系统和本单位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都要“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切实加强内部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各项防范工作,严防发生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
37、平安建设的基本内涵是什么?
答:在全社会深入开展平安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早日实现与全国同步进入小康社会采取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保障工程,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各族人民群众所期盼的民心工程,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基础工程。
38、自治区未来5年平安建设任务是什么?
答:在前5年创建基础上,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性、根本性、长远性问题为重点,全面实施“拓展、提升、示范、带动”四大工程,夯实基础、完善机制、拓宽领域、提高层次,到2015年,绝大部分县(市、区)和部分地(州、市)达到平安建设标准,部分县(市、区)和大部分乡镇(街道)达到优秀平安建设标准。
39、 “平安家庭”创建程序是什么?
答:在各级平安办的指导下,各级妇联部门负责牵头,由各社区(村)向本辖区居住家庭宣传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内容,告知家庭全体成员积极参与,熟知和遵守平安家庭标准,自愿创建的家庭填写平安家庭申报表,向所在社区(村)或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所在社区(村)或单位按照平安家庭的标准对申报家庭进行评估,在其居住地进行评选公示,合格后由所在社区(村)或单位命名并授牌。平安家庭在农村,由村命名,乡镇备案;在城镇,单位与家属院在同一社区,由单位命名,社区备案;其他由社区命名,街道备案。
  1. 什么是人民调解?
答:人民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依据法律、政策和社会主义道德,对民间纠纷进行规劝疏导,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解决纠纷的群众自治性活动。
41、什么是行政调解?
答:行政调解是指具有调解纠纷职能的国家行政机关主持的,根据国家政策、法律,以自愿为原则,在分清责任,明辨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说服教育,促使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从而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
42、什么是司法调解?
答:司法调解又称法院调解、诉讼调解,是指法院在审理各类案件时,由法院主持,当事人平等协商,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所进行的活动。
43、人民调解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人民调解的主要任务是调解民间纠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预防民间纠纷发生;向居民(村民)委员会、所在单位和基层人民政府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的情况。
44、人民调解的受理范围主要有哪些?
答: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民间纠纷,主要是指发生在公民之间有关人身、财产权和其他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民间纠纷。由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所在单位)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
45、什么是邪教组织?
答: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话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盅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46、平安单位基本标准是什么?
答:创建组织健全,单位内部平安建设、保卫机构健全、人员落实、制度完善、奖罚严明;防范措施到位,单位重点要害部位和家属区 “三防”措施落实,无交通、火灾等事故,无打架斗殴、盗窃、抢夺等案件,无人员上访、闹事等现象。暂住人口、出租房屋底数清、情况明,暂住人口办证率达到100%,无严重违法犯罪;“属地管理”落实。积极参与和配合驻地综合治理工作,主动接受驻地综治委(办)的检查指导和考核;创建内容丰富。单位领导班子团结、办事公道、环境整洁、秩序良好,群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积极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平安科室”、“平安家庭”达标率达到95%以上;精神文明健康。获得县(市、区)级以上精神文明单位称号,职工文化活动丰富,未发生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和影响民族团结的案(事)件。
47、平安家庭基本标准是什么?
遵纪守法无犯罪,家庭成员积极学法用法,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无参加非法宗教活动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家庭和睦无暴力。尊老爱幼,自觉赡养老人;强化子女道德教育,营造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无流浪儿童;家庭成员之间男女平等,无暴力行为,和谐美满;安全防范无事故。积极参与社区平安创建,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等家庭安全防范措施,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确保家庭成员人身安全及家庭财产安全;生活文明无愚昧。家庭成员崇尚科学,破除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习;爱护环境,勤俭节约;娱乐方式文明健康,珍爱生命,自觉远离黄、赌、毒;民族团结无纠纷。家庭成员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自觉维护民族团结,邻里之间互帮互助,团结友爱,和谐相处。
 
 
 
48、市级平安单位标准基本标准是什么?
答:单位领导班子团结。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一把手”工程的要求,切实做到了“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
组织机构健全。单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工作机构健全,工作有专人负责,各项制度完善,切实做到了层层签订责任书,宣传教育经常化,工作档案达标,工作经费落实,各项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奖罚分明。
治安防范加强。单位值班制度和巡逻制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效果明显,切实做到了防控体系健全,防控预案有针对性,要害部位以及单位所属住宅小区管理措施到位。
创建内容丰富。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活动, “平安科室、平安班组、平安家庭” 知晓率、参与率和达标率均达到95%以上。
工作原则落实。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参与所在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平安创建工作,切实做到了坚决服从统一领导,主动接受指导、监督,各族干部、职工(学生)团结友爱,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单位做到“九无”。单位无干部、职工(学生)违法犯罪;无刑事、治安案件(单位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住户在800户以上的,一般刑事案件不超过2/1000,治安案件不超过5/1000),无“三种分子”,无“法轮功”习练者,无吸毒人员,无影响民族团结的重大问题,无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无重大泄密事件发生,无重大火灾、交通、生产安全等治安灾害事故发生。干部职工(学生)对治安状况满意率达到90%以上。
49、什么是见义勇为行为?
答:是指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与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
50、平安建设活动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经济运行安全、文化活动健康、法制健全、群众满意。
51、社会管理基层基础工作的六联机制是什么?
答:社会治安联防、矛盾纠纷联调、突出问题联治、重点工作联动、基层平安联创、社会管理联抓。
52、什么是群防群治?
答:群防群治是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群众性的防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防护社会安全的一项有组织有社会控制活动。
53、什么是社会治安?
答:社会治安是指社会在一定的法律、法规及制度约束下,而呈现的一种安定、有秩序的状态或状况。
54、什么是社会管理综合治理?
答: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是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充分发挥政法部门特别是公安机关骨干作用的同时,组织和依靠各部门、各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力量,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通过加强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方面的工作,实现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违法犯罪,化解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的一项系统工程。
55、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充分发挥党委在社会管理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强化政府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职能和主导作用,发挥人民团体、群众组织和统一战线在社会管理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引导社会各方面积极有效地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群众路线,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坚持统筹协调、源头治理。建立健全动态协调、应急处置相互衔接、相互支撑的机制,从源头上、根本上、基础上解决问题、减少各类社会矛盾。
坚持依法管理、综合施策。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实到社会管理各个领域、全过程,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经济调节、行政管理、道德约束、心理疏导、舆论引导等手段,协商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坚持科学管理、提高效能。科学配置社会管理资源,加强社会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社会管理效能和服务质量。
坚持立足区情、改革创新。借鉴国内外有益成果,积极推进体制机制、理念方法创新,努力使社会管理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56、平安建设工作原则的基本内涵是什么?
答: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作为根本的政治原则贯穿于平安建设工作始终,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改革发展稳定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服务大局。自觉把平安建设置于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之中谋划推动.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主动服务第一要务;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平安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参与率作为平安建设根本标准和第一追求;坚持标本兼治。正确处理发展与稳定、打击与防范、管理与服务的关系,解决突出问题,注重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统筹协调。协调社会力量,统筹社会资源,落实主体责任,形成平安建设齐抓共管的新格局。
57、平安校园基本标准是什么?
答:组织保障到位,校园安保和平安建设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各项创建活动有序开展,学生及家长满意率达到98%以上;治安秩序良好。校园内未发生刑事、治安案件,未发生非法宗教活动以及火灾、食物中毒、踩踏等案(事)件;防范措施落实。内部值班巡逻和剧毒危险品、食品采购、防火、宿舍等管理制度健全,“三防”措施落实;保安力量配备到位,大中专院校设立警务室;学校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扎实开展,与辖区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对校园周边安全隐患定期开展排查整治;法制教育深入。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学校配备法制副校长,法制课课时安排符合要求;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查处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影响校园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平安意识浓厚。定期对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平安建设常识教育,组织师生定期开展突发事件演练,教职员工和学生安全防范意识较强,平安建设知晓率和参与率达到98%以上;创建形式多样。平安建设有计划,有措施,效果好;开展形式多样的“平安班级”等创建活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平安校园建设。
58、平安企业基本标准是什么?
答:组织领导有力。落实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有领导分工、有部门主抓,逐级签订综合治理责任书;内部综治、治保、调解、消防等组织健全;综治和平安建设目标明确、措施有力。制度建设规范。制定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建立健全值班巡逻、重要物品安全管理、要害部门安全保卫、消防安全管理、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等制度,并抓好贯彻落实。内部管理到位。开展经常性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无干部职工违法犯罪;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未发生因劳资纠纷引发的各类案(事)件,企务公开措施落实,未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防范措施完善。组建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保安队伍,重点要害部位和家属区技防、物防设施安装到位;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到位。“属地管理”落实。积极参与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定期开展企业周边不安全、不稳定隐患排查,自觉接受驻地综治委(办)的检查指导。未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宣传氛围浓厚。增强法制意识,营造守法经营、文明经营、诚信经营氛围;深入开展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确保平安建设知晓率和参与率达到95%以上。
59、出租房屋管理的原则是什么?
答:“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管理与服务相融合、行业管理与综合治理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60、出租房屋具有那些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答:1、无房屋权利证明或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权属证明材料的;
2、属于违法建筑的;
3、不符合建筑、消防安全标准或存在治安隐患的;
4、改变房屋用途,依法应经有关部门批准而未经批准的;
5、列入房屋征收范围的;
6、出租房屋居住面积不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的;
7、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61、街道综治工作中心是街道办事处出租房屋综合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1、负责管理辖区所有出租房屋相关工作,做到入住人员和出租的房屋情况明、底数清;
2、负责做好辖区出租房屋综合服务管理的相关管理工作,对所有出租房屋登记造册、等级评定、挂牌编号以及发放出租房屋编码卡,免费公开辖区出租房屋相关信息;
3、对社区(村)上报的出租房屋登记材料应当在三日内核验完毕,符合条件的及时通知社区办理出租房屋相关手续并报建设部门备案,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告知其原由;
4、负责对出租房屋管理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和奖惩,督促当事人签订综合管理责任书,核验辖区出租房屋管理登记情况,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房屋出租相关具体措施。
62、出租房屋星级评定程序是什么?
答:1、星级评定申报:出租房屋房主(实际经营人),填写《出租房屋星级评定申报表》,向所在社区综治工作站申报出租房屋星级评定。
2、星级综合评定:社区综治工作站与警务室共同对出租房屋进行综合评定,拟定星级。
3、星级核定:街道综治维稳中心对出租房屋星级评定进行星级核定。
4、发放星级牌:街道综治维稳中心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发放星级牌。由社区综治工作站将星级牌悬挂在出租房屋门上统一醒目位置。
63、习近平总书记就建设平安中国作出重要指示是什么?
答: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改革发展的基本前提。多年来,政法综治战线深入推进平安建设,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把平安中国建设置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紧紧围绕“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把人民群众对平安中国建设的要求作为努力方向,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努力解决深层次问题,着力建设平安中国,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64、通过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努力实现的5年目标是什么?
答: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全面增强,暴力恐怖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基本形成,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健全,纠纷调处率、积案化解率明显提高,“民转刑”案件、越级上访、群体性事件逐年减少;社会管理水平显著提高,流动人口和特殊群体的服务管理到位,“两新组织”管理有序,虚拟社会管理规范;经济秩序良好、运行安全,重特大经济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稳中有降;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日趋完善,可防性、多发性和八类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得到有效控制;基层基础工作明显加强,基层政权巩固、基层政法综治维稳机构健全,队伍素质增强、服务管理规范、职能作用突出,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氛围基本形成。经过5年努力,实现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经济运行安全、文化活动健康、法制健全、群众满意的目标。公众安全感、群众对政法综治工作的满意度和平安建设的参与率分别达到80%、85%、90%以上。
65、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答:建立健全诉求表达和社情民意调查机制,发挥人大、政协、人民团体、行业协会以及大众传媒的社会利益表达功能,不断完善社会公示、公众听证、专家论证等制度,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回访、约访等联系群众制度,引导群众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建立和完善党委、政府主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大调解”工作体系,不断细化和完善工作制度和配套办法,切实解决社会突出矛盾和重点问题。全面实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工程建设、重大政策制定和重大公众活动审批出台的前置程序和必备条件,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厦地减少“民转刑”案件、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66、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答: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按照“四知四清四掌握”的要求,把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精神病人、艾滋病人、吸毒人员等特殊群体和在疆外籍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强化重点人员管控帮教工作;逐步建立完善法制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多渠道、多部门、多层次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管理服务工作体制机制,推动其健康发展。力争到2015年,初步建立和形成符合市场经济、体现时代特征、具有新疆特色的社会管理新模式。
67、进一步加大公民道德、法制教育和平安建设宣传力度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答: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道德建设,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同心协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厂泛宣传平安建设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任务,宣传各地、各部门开展平安建设取得的成就和成功经验做法,树立和宣传平安建设的先进典型,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事迹,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彰显社会正气,广泛动员人民群众支持、参与平安建设和维护稳定各项工作,真正形成全社会共建共享平安的良好局面。
68、十八大报告阐述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答: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必须加强社会管理法律、体制机制、能力、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强化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职责,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完善信访制度,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切实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职责使命。深化平安建设,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强化司法基本保障,依法防范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完善国家安全战略和工作机制,高度警惕和坚决防范敌对势力的分裂、渗透、颠覆活动,确保国家安全。
69、十八大党章增写的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内容是什么?
答: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和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原则,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坚决打击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危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犯罪活动和犯罪分子,保持社会长期稳定。
70、促进社会和谐,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有怎样的要求?
答: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坚持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正确把握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共同利益和不同群体特殊利益的关系,统筹兼顾各方面群众的关切,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完善信访制度,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71、与民事诉讼相比,人民调解具有哪些优势?
答:人民调解具有民事诉讼所不能比拟的许多优点,它是在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就近、及时地化解民间纠纷,以最短的时间解决矛盾纠纷,且不收取费用,降低了纠纷解决的成本,减轻了人民群众和国家财政的负担。而选择诉讼途径解决,就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程序和方式进行,当事人需要付出更多的时间、金钱和精力去应付专业、漫长、繁琐的诉讼活动,而且也造成国家司法资源的过度支出,远不如人民调解那样简捷、及时和经济。
72、哪些纠纷不能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
答: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得受理调解下列纠纷:(一)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的,或者法律、法规禁止采用民间调解方式解决的;(二)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解决的。
73、什么是“三位一体”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
答:是指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综治部门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既充分发挥作用,又相互衔接配合,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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